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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工程验收参照标准及竣工验收传递流程

2020-05-18 14:33:07

周口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工程验收参照标准及竣工验收传递流程

 

一、工程验收参照标准

(一)地埋验收

1.1 管沟开挖深度及回填验收

1.1.1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覆土厚度要求:

中压管道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2m

低压管道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0m

1.1.2 间距要求:铺设中低压管道同沟时,平行铺设间距不能小于0.4米,不能平行的铺设上下同沟时上下间距不能小于0.4米且中压在下,低压在上,埋深必须符合1.1要求。对于埋设深度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需设计部出具设计变更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3 不得采用冻土、垃圾、木材及软性物质回填。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内的回填土,不得有碎石,砖块,垃圾等杂物,且不得用灰土回填。距管顶0.5米以上的回填土中的石块不得多于10%、直径不得大于0.1m,且均匀分布。

1.1.4回填路面的基础和修复路面材料的性能不应低于原基础和路面材料。

1.2与其他管道的安全间距验收:

1.2.1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的水平净距(米):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压力(MPa)

低压≤0.01

低压≤0.4

建筑物

基础

0.7

1.5

外墙面

给水管

0.5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0

1.2

电力电缆(含电车电缆)

直埋

0.5

0.5

在导管内

1.0

1.0

通信电缆

直埋

0.5

5.0

在导管内

1.0

1.0

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m

0.4

0.4

DN>300mm

0.5

0.5

热力管

直埋

1.0

1.0

在管沟内(至外壁)

1.0

1.5

电杆(塔)的基础

DN≤35KV

1.0

1.0

DN>35KV

2.0

2.0

通信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1.0

1.0

铁路路堤坡脚

5.0

5.0

有轨电车钢轨

2.0

2.0

街树(至树中心)

0.75

0.75






1.2.2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的垂直净距(米):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当有套管以套管计)

给水管、排水管或其它燃气管道

0.15

热力管、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

0.15

电缆

直埋

0.5

在导管内

0.2

铁路(轨底)

1.2

有轨电车(轨底)

1.0

1.2.3当燃气地埋管道与其他管道或建筑物外墙之间水平净距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钢管管壁加厚 2)采用特加强级防腐  3)加套管   4)砌沟或垒墙等    5)加强检验    6)减少接口数量等

1.3警示带、示踪线及燃气标志桩的埋设验收

1.3.1埋设燃气管道的沿线应连续敷设警示带,警示带敷设前应将敷设面压实,并平整地敷设在管道正上方,距管顶的距离宜为0.3—0.5米,但不得敷设与路基和路面里。

1.3.2燃气标志桩一般应埋设在管道正上方,间距为30~50米,如遇弯头、三通、定向钻出入口等特殊部位增加埋设;阀门井处、过河、乡道主要干道及以上级别过路两端需埋设燃气标识牌。

1.3.3中压管道地埋时要同管敷设示踪线,顶管敷设的示踪线为加强型;示踪线最终预留在阀门井或调压箱(柜)等处,预留一定长度便于后期检测;示踪线要求接通良好。

1.4阀门井的验收

阀门井的验收要求100%抽查

1.4.1阀门井有无下陷,倾斜现象。

1.4.2阀门井砌筑要求24墙进行砌筑,并进行内外粉刷,井内阀体上方填沙不得低于30cm.

1.4.3示踪线引入阀门井并预留一定长度便于后期检测.

1.4.4井圈处应使用水泥进行砌筑,井圈井盖与路面平齐。

(二)管道的穿越

2.1 PE管定向钻穿越验收

2.1.1核对定向穿越长度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穿越深度大于等于1.2米计入穿越长度,入钻点、出钻点是否合理。

2.2采用小型掏路顶管的验收

2.2.1核对掏路顶管长度,掏路工作坑数量。

(三)调压箱(柜)验收

3.1调压箱验收

3.1.1调压箱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不应影响行人、车辆通行。

3.1.2调压箱安装是否牢固,有无倾斜现象。

3.1.3无固定调压箱,下面必须修砌管墩;修管墩的地方,冷缠带必须高于管墩。

3.1.4调压箱零部件有无损坏,所使用螺栓是否配套,型号是否一致。

3.1.5中压示踪线必须引至调压箱下方。

3.2调压柜验收

3.2.1调压柜安装是否牢固,距地面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倾斜现象。

3.2.2调压柜零部件是否丢失或损坏,如有旁通是否盲死。

3.2.3调压柜下方是否填沙并与底座平齐。

3.2.4调压柜的安全放散管管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设置在建筑物墙上的安全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该建筑物屋檐1m以上;其放散管的朝向是否符合要求。

3.3冷缠带的缠绕验收

3.3.1冷缠带与涂刷完毕的钢管表面紧密连接,冷缠带搭接一般在10mm-20mm。

3.3.2冷缠带从上往下缠绕,并高出最终路面30cm,同一个小区同一个标准。

3.3.3需要砌管墩的地方,冷缠带必须高于管墩

3.3.4缠冷缠带前管道必须除锈完全并刷底漆

3.3.5冷缠带应自上而下缠绕,起点必须先缠绕3圈在向下缠绕

3.3.6缠绕时应拉紧冷缠带并且每圈应重叠二分之一

(四)计量装置

计量装置及燃气设备设施要求核对型号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

4.1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cm)验收标准

名称

与燃气计量表的最小水平净距

相邻管道、燃气管道

便于安装、检查及维修

家用燃气灶具

30(表高位安装时)

热水器

30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

100

配电盘、配电箱或电表

50

电源插座、电源开关

20

燃气计量表

便于安装、检查及维修

4.2燃气计量表验收

4.2.1燃气计量表安装后应横平竖直,不得倾斜。

4.2.2燃气计量表应满足抄表、检修及更换的要求,并应具有自然通风的功能。

4.2.3燃气计量表安装方向是否正确。

4.2.4燃气计量表防盗表卡是否正确卡死。

4.2.5表钢号、防盗卡号登记是否准确。

4.3商业用气设备与灶具间距的验收要求:

4.3.1具金属烟囱不应小于80cm,据砖砌烟囱不宜小于60cm

4.3.2距炒菜灶,大锅灶 蒸箱和烤箱等灶具不应小于80cm

4.3.3据沸水器及热水锅炉不宜小于150cm

(五)燃气表箱验收

5.1燃气表箱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与门、窗和电线电缆净距是否符合要求。

5.2燃气表箱安装是否牢固,燃气表安装位置是否与表箱门有无相碰现象。

5.3表箱门开关是否顺畅,表箱是否落锁。

5.4表箱内F管三通朝向是否合理、球阀开启是否方便、是否采用丝堵进行封堵

(六)架空管道验收

6.1架空管道的安装

6.1.1 无缝钢管需刷防锈漆环氧富锌底漆2遍,刷警示黄漆氟碳面漆2遍, 室外安装的镀锌钢管应刷黄色警示漆2遍,室内立管应刷银粉漆,工商业室内燃气管道刷黄色警示漆,放散管刷红色标志漆。

6.1.2镀锌钢管不允许穿越楼梯间窗户,无缝钢管可以穿越楼梯间窗户,但不允许有焊口。

6.1.3管道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良好,不得将燃气管道直接焊接在支架上。

6.1.4支架敷设时,不能影响车辆通行,敷设管道的墙体应有足够的支撑力。应沿非燃烧建筑外墙或实体围墙敷设,沿墙装置不可影响门窗开启;管底至人行道路面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2.2米,管底至车行道的路面垂直净距不应小于4.5米。

6.1.5燃气管道要求横平竖直,不准穿越卧室、卫生间、易燃易爆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适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口、垃圾道等地方。

6.1.6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距住宅或公共建筑物中不应敷设燃气管道的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中压管道不应小于0.5米,低压管道不应小于0.3米,并不得影响建筑物门窗开启。燃气管道距生产厂房建筑物的门、窗洞口的净距不限。

6.2室内、外立管验收

6.2.1查看立管位置是否合理,是否欲留有燃气表位置。

6.2.2立管是否山下同轴,是否存在管道受力情况。

6.2.3楼板套管是否合理,套管内外防水是否合格。

6.2.4三通口朝向一致避免歪斜;三通口高度在室内地坪2.2m左右。

6.2.5钢塑过渡出地面后防腐高度是否达到20cm以上,有无丝扣连接管道埋地现象。

6.2.6钢塑过度上方丝接球阀与活接的安装顺序是否正确。

6.3铝塑管验收

6.3.1PVC管道安装是否横平竖直,各管卡安装是否牢固,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在同表箱结合处和过墙进入用户室内处是否结合紧凑,能完全起到保护铝塑管的作用。

6.3.2同一小区相同户型燃气表箱安装做到统一一致注意对称美观;6.3.3表箱内预留铝塑管是否按照楼层顺序一致排列,预留长度是否符合过球阀30cm的要求。

6.3.3铝塑管拐弯处是否符合要求,拐弯处不应有死角、管件开裂、扁管等现象。

6.3.4在PVC套管和铝塑管使用方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5层及以下套管使用75PVC,6—12层使用110PVC管,6层以上使用1418铝塑管。

6.3.5铝塑管三通口朝向及高度是否根据厨房户型灵活变通,入户管如需水平安装三通口在窗户上沿即可,其他三通口在窗户下沿向上50cm处。

6.3.6铝塑管安装所使用的辅材是否符合公司要求使用联塑、日丰、金德三类制定品牌。

6.4无缝钢管验收

6.4.1 焊缝外观应成形良好,不应有电弧擦伤;焊道、母材之间应平滑过渡;焊渣和飞溅物应清除干净。

6.4.2不应在管道焊缝上开孔,开孔接管时孔边缘距离管道焊缝间距不小于100mm 。

6.4.3管子或管件组对错边量不超过壁厚10%且不大于2mm。

6.4.4对接焊缝之间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公称直径大于等于 150mm 时,不小于150mm;公称直径小于150mm 时,不小于1倍外径且不应小于100mm; 对接焊缝与支吊架间距不小于50mm。

6.4.5焊缝表面一律不允许出现以下缺陷:裂纹、未焊透、未熔合、表面气孔、外漏夹渣、未焊满。

6.4.6壁厚小于等于6mm 时,焊缝余高应小于等于1.5mm;壁厚大于6mm 时,焊缝余高不应大于3mm。

6.5钢管验收

6.5.1螺纹接头采用聚四氟乙烯胶带做密封材料,禁止使用油麻丝、螺纹密封胶或其它胶水。

6.5.2刷防腐漆之前外露的聚四氟乙烯填料应清理干净无外露

6.5.3连接完毕外露丝数量为1-3丝,并对裸露的螺纹及镀锌层破坏的部位刷银粉漆防腐。

6.6波纹补偿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6.6.1安装前应按设计规定的补偿量进行预拉伸(压缩),受力应均匀。

6.6.2补偿器应与管道保持同轴,不得偏斜。安装时不得用补偿器的变形(轴向、径向、扭转等)来调整管位的安装误差。

6.7金属软管安装使用注意事项:

6.7.1波纹管安装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

6.7.2安装波纹管时应保持横平竖直,保证施工完成后波纹管的美观;

6.7.3软管不得受到尖锐金属物等冲击、挤碰;

6.7.4距离软管接头25mm内的柔性段应避免强行折弯,否则会降低软管使用寿命;

6.8钢制支架验收

公称直径

最大间距(m)

公称直径

最大间距(m)

DN15

2.5

DN65

6.0

DN20

3.0

DN80

6.5

DN25

3.5

DN100

7.0

DN32

4.0

DN125

8.0

DN40

4.5

DN150

10.0

DN50

5.0

DN200

12.0

6.9套管的验收

当燃气管道穿越管沟、建筑物基础、墙和楼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6.9.1燃气管道必须敷设于套管中,且宜与套管同轴。

6.9.2套管内的燃气管道不得设有任何形式的连接接头(不含纵向或螺旋焊缝及经无损检测合格的焊接接头)。

6.9.3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实,套管与建筑物之间的间隙应用防水材料填实。

6.9.4燃气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墙和楼板所设套管的管径不宜小于表4.1.5的规定;高层建筑引入管穿越建筑物基础时,其套管管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6.9.5燃气管道穿墙套管的两端应与墙面齐平;穿楼板套管的上端宜高于最终形成的地面5cm,下端应与楼板底齐平。

6.9.6燃气管道的套管尺寸如表

燃气管

DN10

DM15

DN20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80

DN100

DN150

套管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65

DN80

DN100

DN125

DN150

DN200

(七)入户安装验收

7.1灶前阀高度距离灶台台面30cm,预留出报装热水器开口及燃气自闭阀的位置。

7.2灶前阀前竖直管道至少使用2个及以上平板卡进行固定,要求平板卡正反交替使用,以保证管道的固定强度。

7.3厨房内使用平板卡固定,厨房外使用三角架固定。

7.4室内刷银粉漆,室外刷黄色标志漆。

7.5燃气管道不应设置或穿过以下场所:

7.5.1卧室、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及卫生间内;

7.5.2储存易燃或易爆品的房间、有腐蚀性介质或堆放农具的房间、发电间和变配电室等设备用房及牲畜棚等地方;

7.5.3可能承受重物占压或其他导致管道受损的地方;

7.5.4电力、电缆、暖气和污水等沟槽处;

7.5.5烟道、进风道等处。

7.6安装燃具的房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7.6.1与卧室之间应有实体墙隔断,并应设门与之隔开;

7.6.2地面和墙壁应为不燃材料,当墙壁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设防火隔热板;

7.6.3当顶棚和屋面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时,层高不得小于2.2m;当装有热水器或采暖炉时,层高不得小于2.4m;当顶棚和屋面采用可燃材料时,层高不得小于2.8m;

7.6.4应具有直通室外且自然通风的窗户。

(八)农村入户安装验收

8.1先确定厨房及燃气灶位置,根据现场情况与用户沟通管道走向,确定过墙孔高度及位置,争取做到表箱内直接入户节省管件。

8.2灶前阀高度距离灶台台面30cm,预留出报装热水器开口的位置。

8.3灶前阀前竖直管道至少使用2个及以上平板卡进行固定,要求平板卡正反交替使用,以保证管道的固定强度。

8.4厨房内使用平板卡固定,厨房外使用三角架固定。

8.5室内刷银粉漆,室外刷黄色标志漆。

8.6燃气管道不应设置或穿过以下场所:

8.6.1卧室、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及卫生间内;

8.6.2储存易燃或易爆品的房间、有腐蚀性介质或堆放农具的房间、发电间和变配电室等设备用房及牲畜棚等地方;

8.6.3可能承受重物占压或其他导致管道受损的地方;

8.6.4电力、电缆、暖气和污水等沟槽处;

8.6.5烟道、进风道等处。

8.7安装燃具的房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8.7.1与卧室之间应有实体墙隔断,并应设门与之隔开;

8.7.2地面和墙壁应为不燃材料,当墙壁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设防火隔热板;

8.7.3当顶棚和屋面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时,层高不得小于2.2m;当装有热水器或采暖炉时,层高不得小于2.4m;当顶棚和屋面采用可燃材料时,层高不得小于2.8m;

8.7.4应具有直通室外且自然通风的窗户。

 

注:以上验收标准主要依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等规范编制。

 


 

二、竣工验收传递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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